第49章 武器可以自己做
盾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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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变异源和进化结晶有着很大的区别,因此提取变种基因液,也不像进化液那样,是固定的提取量。
以进化体来说,不论是几阶段的进化,也不管进化体自身有着何种分别,但是其体内产生的进化结晶,却是一成不变的。仅仅只能提取出,足够促成一阶段进化的进化液。
甚至,一些体质较弱的人,即便注射了进化液,也无法完成1倍基数的基本一阶进化度。
不过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,进化结晶之所以珍贵,是因为它可以改变普通豁免体的体质,晋升为进化体质。而这,才是最重要的。至于进化度,总是有办法可以去提升的。
但变异体的变异源,却和本体的强弱息息相关。就说李默干掉的那只变异犬吧,就足足提取出了一个半人份的基因液。
而半人份与一人份相比,并非是不足以融合变种基因,而是融合成功的概率问题。
也就是说,李默使用一人份的基因液,融合变种基因的成功率,要高出半人份不少,大概可以达到百分之七十左右。
但是融合却不可能促成百分百成功,因为一旦超过了一人份的剂量,那么再多效果也不会再有所提升。
所以说这个计量单位,也是李默重生前那个时空里的幸存者们,经过了无数次的尝试,才最终被确定的。而这,就是变种基因液,使用的最佳剂量。
因此现在对李默而言,剩下的那半人份基因液有两种选择。
第一,保存起来,留待日后卖个好价钱,或是干脆给信任的伙伴使用。第二,干脆现在就用在小江昇的身上,毕竟男孩就是现成的进化体。
至于说为什么不干脆自己用了,那是因为同一种变种基因液,每个进化体就只能融合一次。因此李默就算再用,也不可能获得鳞皮异能,那根本就是浪费。而最终,他也选择了给小江昇注射。
原因很简单,半人份的基因液,用在成年进化体的身上,成功率也就勉强只有三十左右。倒是像小江昇这种尚未成年的孩子,机率却会更高些,达到了五成。
简单的和小江昇讲述了一下进化以及变异,李默并不知道这熊孩子到底听懂了没有,反正能看得出来,他很兴奋。
其实要说不兴奋才怪呢,早在见识了李默的巨力之后,男孩就傻傻的幻想过,要是自己也能那么厉害该多好。
因此注射的时候,小家伙挺勇敢。并不像那些被溺爱的孩子,十三四岁了还害怕打针。
可接下来,李默郁闷了。要说这孩子的运气还真是不错,竟然真就融合成功。虽说同样不是罕见的双融合,但却是李默很是向往的鳞皮基因。
但小江昇的想法显然和他大相径庭,根本不喜欢这种异能。人家想要的是力大无穷,而不是长出一身难看的半透明鳞片。
因此当按照李默教的,第一次调动源力重组出鳞皮后,傻孩子差点没被自己吓哭。
而李默呢,虽然羡慕,但也不得不苦笑承认,鳞皮对男孩而言,反而还不如巨力实用。因为他的进化度太低,血肉还没有发育完全,因此鳞皮的防御自然非常有限。
这要是换在李默的身上,照他的估计全力去催动,只要不进入五十米范围,应该可以抵挡住手枪的子弹。可小家伙呢?也许那身鳞皮的唯一的好处,就是不用担心会被丧尸咬了。
所以说,这要是两人交换一下该多好?李默只得无奈的叹了口气。
不过倒也不至于为此烦心,因为原本在他之前的计划里,盯上的实际就是巨力异能。毕竟他当初重生时,可不知道记忆中的这只变异犬,会异变出双变种基因。
总之结果虽然有点差强人意,但对李默而言,却已经算是圆满了。
靠着墨晶完成了进化,现在又如愿得到了第一种变种基因。若是再能凑齐所需的那几种化学材料,把变异兽肉提炼出超级进化素。那自己的这次重生,就算是开了一个相对完美的开局。
不过对超级进化素,李默并不急于一时。反正提取的配方和流程,早就装在他的脑子里了,所差的不过就是那些材料而已。
而且即便是收拢了大量人才的大型聚集地,现在对于进化也依然还处于摸索阶段。所以距离用于提升进化度的超级进化素问世,还要有一段时间呢。
而利用葡萄糖简单的处理变异兽肉,虽然效果远比不上超级进化素,但也比直接去吃生肉要强上不知多少倍。要知道,不论变异兽肉还是进化兽肉,是绝不能拿来烹饪的,那样会彻底破坏掉里面蕴含的特殊能量。
因此对于末世初期的进化者们而言,生吃,真的是一种痛并快乐的煎熬。
现今,按说达到了目的的李默,应该动身回家了。但他却决定再在这间蛋托厂滞留一天,这里可用的工具不少,所以打算弄一把适合自己的新武器。
在汽修厂里,李默找到了齿轮锯,电焊机,以及电砂轮。而在蛋托厂的车间里,则从机器中,卸出来一条大概三指粗,一米多长的纯钢实心圆轴。和一块大概四五毫米薄厚的钢板。
而就是用这些东西,他居然弄出来一把,足有三十多斤重的长柄大砍刀。确切的说,有点像是古时候的朴刀。
实心的纯钢圆轴成了刀把,分量很足。刀身则是钢板锯成的,是简单的梯形。而较长的那边,则用电砂轮打磨成刃。
最后李默更是用汽修厂的两个千斤,顶起了蛋托厂里的那辆自动挡捷达。卸掉一条轮胎后,用重物压下油门,最终用前轮的刹车盘,完成了最后的开刃。
这把大砍刀看起来有点蠢,也不见得很锋利。但对于李默而言,却是非常的适用。
首先,三十多斤的重量,即便不激活巨力基因,一样可以挥舞自如。而一旦配上巨力,那简直就是砍瓜切菜了。
再有,接近朴刀的形态,比之单手武器攻击距离更长,而相对长枪类武器,则又更加的灵活。算的上是既取长,又补短吧。要不说水浒里的好汉,行走江湖都爱拎把朴刀呢。
一直忙活晚上,待完工后,李默有点兴奋的耍了几下。除了圆轴刀把握着有点容易打滑,其他都还算不错。不过没关系,他又翻出一管绝缘胶带,直接就把刀把裹了个严实。
这下就好多了,就连李默自己都挺佩服自己。现今看来,这把大砍刀,也就是刀把和刀身连接的焊点难看了些。但他毕竟不是专业焊工,而且也是为了结实,才多焊了几遍。
而他忙活的这三个来小时,小江昇也依旧一直守在他身边。这孩子很安静,也很听话。
拿起一块毛巾,擦了擦脸上的汗水,李默朝着男孩嘿嘿一笑:“明个就跟哥哥回家,不过俗话说贼不走空,咱们还得顺路去一趟批发市场。”
瞧你这话说的,真没文化,有把自己比喻成贼的嘛?小江昇听的掩嘴偷笑,不过笑颜,却是由心而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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